镇巴:“八个严禁”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行为
发布于:2020-08-28 16:15   来源:陕西网   作者:马莉

陕西网讯(通讯员 马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积极行动起来,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镇巴县纪委监委再次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规定,以尚俭戒奢的党风政风推动形成良好的社风民风。

一、严禁在私人会所、旅游景点、高消费场所,或以“一桌餐”、“老板家宴”等隐蔽方式,贪图享乐,大肆吃喝,奢侈浪费。

二、严禁以体现热情为由,超标准、超规格提供高档烟酒、野生动物等名贵珍稀菜肴。严格控制菜品数量和份量,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实行光盘行动。

三、严禁公务接待随意性。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安排用餐。

四、严禁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严格执行接待用餐费用标准、接待对象缴费制度,规范执行公务接待费“一事一结”财务制度。

五、严禁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单位内部以公务、工作为名相互公款吃喝。

六、严禁以任何理由、方式,向所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托对象的宴请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

七、严禁以婚丧嫁娶等为名,大操大办酒席,耍排场、比阔气、搞攀比,铺张浪费。

八、严禁在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不得有酒后滋事、酒后驾车等不当行为。不得谈论、泄露工作秘密和发表不当言论。

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吃喝浪费现象,亲自督促检查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作用,率先垂范、带头明纪律、守规矩,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信访监督举报渠道,深挖彻查公款消费中的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对胆大妄为、不收敛、不知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盯住不放,“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