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一男子醉酒驾车发生事故造成3人受伤
发布于:2020-02-17 16:32   来源:陕西网   作者:陈维钦,袁宏刚

陕西网讯(通讯员 陈维钦 袁宏刚)近日,洋县一男子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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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13时许,洋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称,金桑路桑溪镇龙岗村路段,一辆三轮车侧翻,有人员受伤,疑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处置。现场只有一辆肇事车辆,涉事人员已送往医院救治。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随即到医院寻找当事人刘某某了解案件情况。当刘某某开口说话时,民警发现其满嘴酒气,于是提取了刘某某的血液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酒精含量鉴定。经鉴定,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84.8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经询问得知,当天刘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去亲戚家串门,中午吃饭时喝了点酒,喝完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拉着妻子和一名亲戚准备回家,车辆行至桑溪镇龙岗村路段发生侧翻,造成同车3个人不同程度受伤。刘某某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对造成严重事故后果懊悔不已。

目前,刘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交警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大家要响应号召,尽量不要外出。如需驾车出行时,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莫违法驾驶。

责任编辑:曹彦强